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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高速经营的汉宜高速公路将自2006年4月1日起对载货类

日期:2006-07-21 00:00:00 浏览:999 来源: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收费公路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6]13号)要求,楚天高速经营的汉宜高速公路将自2006年4月1日起对载货类(含客货两用)汽车实施计重收费。

   计重收费标准如下:

  

计重收费标准

基本费率

0.08元/吨.公里

正常装载部分

正常装载部分10吨

基本费率

10吨<正常装载部分40吨

从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基本费率的一半

正常装载部分>40吨

基本费率的一半

超限装载部分

超限率30%

按其正常装载部分的费率计费

30%<超限率100%

正常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30%)的部分按其正常装载部分的费率计费,其他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4倍线性递增确定费率计费。

超限率>100%

正常装载部分和超限30%以内(含30%)的部分按其正常装载部分的费率计费,其他部分按基本费率的5倍确定费率计费。

备注: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时,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时按5吨计费;计费不足5元时按5元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