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01-01

楚天高速提高股改对价 10股获付3.23股

日期:2006-12-01 00:00:00 浏览:999 来源:


 

    楚天高速今日发布公告,公司股改方案综合对价水平,由相当于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2.99股股份,上升为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23股股份。

  原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1.93股股份。 
 
    此外,公司还将累计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65元(含税)。同时非流通股股东将其所获现金红利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3.84元。流通股股东最终每10股共计实得5.49元(含税)。两项合计,对价水平相当于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2.99股股份。

  调整后的方案为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2.15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合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6020万股股份。其他分红方案不变,调整后对价水平相当于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23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