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5-08 00:00:00 浏览:999 来源:
证券简称: 楚天高速 证券代码:600035 公告编号:2018-015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1 公司债代码:122301
公司债简称:13楚天02 公司债代码:122378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上午(星期四)11时在公司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4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晴女士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草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2017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及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核查和对《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7年年报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通过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核查和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兰国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01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018)。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三木智能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146,826.2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5,070,208.10元。三木智能未能实现2017年度业绩承诺,与承诺数118,000,000元相比,差额为12,929,791.90元,业绩完成率为89.04%。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2017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2018-019)。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及要求现金返还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及要求现金返还,符合《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定向回购应补偿股份及要求现金返还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拟定向回购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2017年度应补偿股份及要求现金返还的公告》(2018-020)。
特此公告。
湖北楚天智能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