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3-28 00:00:00 浏览:999 来源:综合管理部
湖北长江广电广告有限公司: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拟对公司进行广播宣传,因你公司(以下简称报价人)所代理的楚天交通广播(FM92.7)为湖北省唯一24小时播出、全省同频覆盖的专业交通广播,也是湖北省政府正式授牌的唯一一家“湖北省应急广播”,特向报价人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对我公司进行广播宣传。
一、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三、采购内容
合同包 | 项目 名称 | 工作内容 | 服务方式 | 服务期 |
CTGB-1 | 广播宣传 | 根据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所辖汉宜高速、大随高速、大随高速在资费服务、安全保障、旅游美食等方面的优势,编制宣传方案,进行广告宣传。 | 编制文案、投放广告等 | 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
四、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宣传形式:位于节目冠名特约广告之后,不与普通套播广播一起播出。
2、推播点位:上午7:45,8:30;下午17:56,19:12。
3、推播频次:每次推播时长不得低于20秒,周末、节假日不播出。
4、宣传文案:编制8个广告宣传文案并完成音频文件。
5、根据采购人要求,后期随季节变化及宣传需求,充实新的广告文案,替换原有文案。
五、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要按报价函中的要求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若为授权代表签署,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2、采购人设定本次服务费限价为86万元。该限价为本次采购服务的总金额。报价人所报总价应低于限价,否则将不予接受。
3、报价人的报价应包含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采购代理费为 11610元,在发布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由报价人支付至代理单位。
5、请报价人务必于2017年4月1日下午14时-14时30分之间将符合要求的报价书密封送至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7楼)。
六、报价人提供的报价书应包含下列内容,并装订成册,密封在一个外包封内(正本1份):
1、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报价单(加盖公章)
报价单格式如下: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广播宣传报价单
报价人: (报价单位全称/盖章)
报价:
(2)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如果为授权代表签署时需要提供,并加盖公章);
(4)报价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
七、报价人对本项目应报唯一和确定的价格,该价格是报价人拟提供给采购人的服务的报价。
八、报价人在报价单中填报的价格,应包含本服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设备、管理、交通、物耗等)。在实施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九、报价人应投入足够的人员以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并保证在规定时间之前完成全部工作。
十、支付
1、合同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支付:合同价款分3次支付;签订合同后,采购人首次支付30%的合同价款;合同执行过半,支付40%的合同价款;服务期结束,经采购人考核确认后,采购人一次性向报价人支付剩余的合同价款,报价人应向采购人出具正式的发票等合法收款票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8楼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欧女士
电 话:027-87576632
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座19层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027-83600666转8037
传 真:027-83600777
2017年3月28日